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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师范大学“一带一路”研究院关于2021年度重点研究课题申报公告
发布时间: 2021-05-06  访问次数: 12

江苏师范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(简称一带一路研究院)是江苏省重点培育智库,为徐州市人民政府与江苏师范大学合作共建。本着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的研究宗旨,2021一带一路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及团队。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和徐州重要讲话精神,围绕十四五时期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带一路交汇点的决策部署,积极探索服务全国全省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,聚焦徐州改革开放特别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大实际问题,选择一批重点课题(附件1)开展深入研究,努力推出具有现实性、针对性和重要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。

二、课题申报

1. 申报要求。课题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,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。申报人应对选题有相当研究基础,对现实情况有深入了解。申报人应组建课题研究团队,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方案。

2. 申报材料。填报《一带一路研究院研究课题申请书》(附件2)。

3. 材料报送。2021526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:jsnubri@qq.com,纸质材料报送至一带一路研究院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三、成果要求

1. 主要内容。以实证研究和对策研究为主体,重在深入调研分析当前形势及问题现状,注重国内外比较研究,提出有针对性、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对策思路和政策建议。

2. 成果形式。每项课题须完成《研究报告》《决策咨询建议》各1份。《研究报告》篇幅不低于2万字,《决策咨询建议》控制在4000字以内。

四、课题结项

1. 结项材料。课题组须填报《一带一路研究院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》(附件3),并附《研究报告》和《决策咨询建议》。课题结项材料于20211130日前报送至一带一路研究院办公室。

2. 成果鉴定。研究成果由一带一路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结项。成果获得国家级领导人和省、市主要领导人批示的,按照4万元、2万元、1万元追加资助,并可申请免予成果鉴定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. 每项课题由一带一路研究院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,按照立项、结项1∶1比例分期拨付。经费使用遵守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规章制度执行。如需要,也可由江苏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代管。

2. 凡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承担的年度重点课题,可以由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立项为校级科研项目。

3. “一带一路研究院将适时了解课题研究进展,尽力帮助课题组解决有关问题,为课题研究提供服务。

 

通讯地址:江苏省徐州市和平路574号楼213

工作部门:江苏师范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办公室

  编:221009

联系人:阳智明  0516-83867180 / 13615111008

 

附件:

附件1:课题选题.docx

附件2:课题申请书.doc

附件3: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.doc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江苏师范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 2021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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