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师范大学“一带一路”研究院(简称“一带一路”研究院)是江苏省重点培育智库,为徐州市人民政府与江苏师范大学合作共建。本着“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”的研究宗旨,2021年“一带一路”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及团队。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和徐州重要讲话精神,围绕“十四五”时期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“一带一路”交汇点的决策部署,积极探索服务全国全省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,聚焦徐州改革开放特别是参与“一带一路”建设中的重大实际问题,选择一批重点课题(附件1)开展深入研究,努力推出具有现实性、针对性和重要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。
二、课题申报
1. 申报要求。课题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,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。申报人应对选题有相当研究基础,对现实情况有深入了解。申报人应组建课题研究团队,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方案。
2. 申报材料。填报《“一带一路”研究院研究课题申请书》(附件2)。
3. 材料报送。2021年5月26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:jsnubri@qq.com,纸质材料报送至“一带一路”研究院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成果要求
1. 主要内容。以实证研究和对策研究为主体,重在深入调研分析当前形势及问题现状,注重国内外比较研究,提出有针对性、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对策思路和政策建议。
2. 成果形式。每项课题须完成《研究报告》《决策咨询建议》各1份。《研究报告》篇幅不低于2万字,《决策咨询建议》控制在4000字以内。
四、课题结项
1. 结项材料。课题组须填报《“一带一路”研究院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》(附件3),并附《研究报告》和《决策咨询建议》。课题结项材料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“一带一路”研究院办公室。
2. 成果鉴定。研究成果由“一带一路”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结项。成果获得国家级领导人和省、市主要领导人批示的,按照4万元、2万元、1万元追加资助,并可申请免予成果鉴定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 每项课题由“一带一路”研究院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,按照立项、结项1∶1比例分期拨付。经费使用遵守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规章制度执行。如需要,也可由江苏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代管。
2. 凡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承担的年度重点课题,可以由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立项为校级科研项目。
3. “一带一路”研究院将适时了解课题研究进展,尽力帮助课题组解决有关问题,为课题研究提供服务。
通讯地址:江苏省徐州市和平路57号4号楼213室
工作部门:江苏师范大学“一带一路”研究院办公室
邮 编:221009
联系人:阳智明 0516-83867180 / 13615111008
附件:
附件1:课题选题.docx
附件2:课题申请书.doc
附件3: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.doc
江苏师范大学“一带一路”研究院
2021年5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