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师范大学“一带一路”研究院实行市校合作共建领导小组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。
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市校主要领导兼任,下设办公室,设在市政府研究室。
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研究院院长由江苏师范大学华桂宏校长担任,市政府研究室王浩主任、淮海发展研究院沈正平院长担任常务副院长。